國立台北護理學院
 
所別 招考組別 招生名額
考試科目
成績計算方式
醫護管理所 一般 5 統計學、英文、管理學、口試、書面資料審查
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加權為 111(統計學:英文:管理學),並依筆試或書面審查成績擇優參加面試
在職 4 書面資料審查、口試
旅遊健康所 一般
9 [統計學或普通心理學(21)]、英文、[觀光事業慨論或公共衛生(21)]、書面資料審核、口試 第一階段筆試佔總成績40%,第二階段繳交書面資料佔總成績20%,面試佔總成績40%。
資訊管理所 一般
8 [資料結構或統計學(21)]、英文、計算機概論(MIS、資料庫、網路、程式設計)、口試
第一階段筆試各科目之加權比例為1:1:2﹝資料結構或統計學:英文:計算機概論﹞,並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面試。
第一階段筆試科目佔總成績40%,第二階段面試佔總成績40%,書面資料審查佔總成績20%。